黄南州人社局开拓创新 狠抓落实 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04.01.2016  12:03


2015年,黄南州人社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建立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创新人才管理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以促进就业为重点,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一是抓充分就业,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首要位置,在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实施重大项目中寻找新的就业增长点,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9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0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人的100.4%,城镇登记失业率3.2%。组织完成全州812个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工作、全州60名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的选聘到岗工作。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1157人,实现就业1007人,就业率达87.04%,实名达到登记率100%。二是抓规范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得到深化。启动实施黄南州2015年度城乡劳动力技能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方案,组织完成7200名城乡劳动力唐卡、堆绣等专业的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天津对口援助工作,开展110名未就业大中专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三是抓群众增收,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新进展。继续实施“异地转移输出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挖掘本地区就业潜力,带动部分农牧民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实现就地就近流动就业,年内组织引导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7921人,实现劳务收入2.07亿元。四是抓政策宣传,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自主创业的161名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发放953万元小额创业贷款,实现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黄南州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步伐,自筹资金400万元完成州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近期将投入使用。

二、整体推进,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抓待遇提升,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积极做好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全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267人,享受待遇145人,发放养老金57.51万元。二是抓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提高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10万元和25万元,恢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双基数缴费;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黄南州福利慈善康复医院等10家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推行医疗保险按定额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在尖扎县医院等6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革,启动黄南州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三是抓保险扩面,社会保险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787人、238059人、9764人、17139人和10512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16%。

三、强化监管,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抓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依法管理机制。组织完成全州33个职位的公务员及126名公安警察公开考录工作,开展藏语口语、面试考官等培训,培训公务员1928人。在同仁县保安镇、河南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促进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的有机结合,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开展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工作,对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进行待遇调整。落实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军转干部调资、住房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的发放工作。二是抓规范管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完成全州678个岗位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考录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整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等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组织完成全州277名教育、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实施专业技术知识更新工程,年内培训专业技术人员3922人次,出台了《黄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

四、聚焦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抓劳动维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成效显著。全州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1件,立案21件,结案21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19.94万元,涉及劳动者379人,清欠率100%,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36.10万元。二是抓劳动执法,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组织开展了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检查、劳动用工年检等劳动执法监察行动,检查用人单位337户,涉及劳动者11682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2%。三是抓劳动调解,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优化仲裁程序。全州接受仲裁申请6起,不予受理2起,调解3起、仲裁1起,结案率100%。在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劳动争议调解示范企业建立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配备了32名专(兼)职调解员,对首批17名企业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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