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03.11.2016  14:40

2014年5月1日,海北州×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在××巷××楼前正在搭建车库,执法人员随即进行检查发现,该户无任何施工手续,属违章私建,故立即要求停工并恢复原貌。后续督查中,该户施工人员拒不改正违法行为。2014年6月4日执法大队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4年7月1日由住建、国土、消防、镇政府联合下发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并将关于整治××镇违章建筑和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的通告和××县关于强制拆除××镇违章建筑和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的决定进行了张贴公告。2014年7月3日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国土局、公安局、镇政府、城建监察大队、法律援助中心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对该违章搭建的车库进行了强拆。该户不服,来州政府法制办咨询。州政府法制办详细了解情况后联系相关部门,向申请人解读《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行为构成的违法事实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讲解。最终,该户认识到了自己的私建行为确属违法,理解了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并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善后事宜,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随后州政府法制办对这起案件的案卷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该行政处罚案卷无卷宗目录、违章事件处理意见书中没有填写具体处理意见、责令改正通知书无签收人签字、调查笔录不规范(没有被调查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所附现场照片没有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对此,州政府法制办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该执法单位也及时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度,避免因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或扩大矛盾纠纷,2015年至2016年,海北州连续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海北州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试行)》和《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立案规则(试行)》的规定实施,并专门成立了海北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于每年的9月至10月对全州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权的四县及州直的106个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行政执法活动中暴露出的行政处罚案卷立案材料不详细、案件来源不明确、案件基本情况叙述不清,部分行政许可案卷申请、受理情况无体现,以及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制作不严谨和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收集不规范等问题,评查组两年共提出整改意见205条。

近期,州政府法制办专门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整改存在问题情况进行了督查。截止2016年10月底,所有整改意见均得到了有效改正。通过抓好案卷评查,全州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