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再现成效 成功执结难案

15.08.2018  19:42




        为坚决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达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周某诉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执行人闹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且不配合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某于2018年5月份向达日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受理后,在副院长钱快乾的带领下,执行局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闹某家中做释法析理工作,让他尽快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闹某对达日县法院干警的劝导和督促置之不理。

        近期,达日县法院党组改变执行计划,从闹某的亲属入手,寻找被执行人闹某的亲属,向他们说明情况并劝导他们为被执行人闹某支付执行案款。经过闹某亲属的帮助,一周内,其亲属为闹某筹到执行案款20000元人民币,并向达日县法院提供闹某名下红色钱江摩托车一辆。

        拿到执行案款和一辆摩托车后,达日县法院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周某,将执行案款20000元人民币交于周某,摩托车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折价2000元人民币用来折算执行案款。因被执行人闹某无固定收入,属无业人员,加之妻子患有重病,达日县法院院干警向周某讲明闹某家庭情况后,申请执行人周某同意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案款7250元人民币。

        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仅体现了执行工作的人性化,同时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获得当事人感激和称赞的同时也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的维护了司法的威严,并为今后类似的执行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