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跨区完成 弘扬全国司法公信

10.05.2018  21:46




        为严格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各项委托工作,加强全国各地法院之间的互助协作,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优势,节约人力物力,提升工作效率,在5月7日民和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了一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委托我院对该院做出的诉前保全裁定的事项委托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7日通过指挥中心平台向民和法院发出了委托执行该院做出的(2018)宁0104执保400号的执行裁定书,要求对申请人宁夏建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韩鹏诉前保全的在被申请人韩鹏名下的日立牌挖掘机进行保全执行,民和法院执行局接到委托法院的协助执行函后,在主管院长卜作民的严密部署下,本着全国法院是一家的思想,10名法警配合执行局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隐匿地史纳某工地,在执行现场面对情绪激动地被保全标的看护人,执行局王伟庭长耐心的解释了涉及案件的挖机必须扣押查封和抗拒执法的后果。依据法律法规及文明执法的要求扣押了诉前保全的日立牌挖掘机。

        此次执法充分的体现了全国法院劲往一处使,努力解决执行难的态度。也体现了民和法院在“百日攻坚战”中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了周强院长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只有全国法院拧成一根绳才能使“老赖”无处可躲,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为执行工作的开展奠定强有力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