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同步远程指挥执行现场 老赖租房迟迟不还 法院现场强制腾退

24.12.2016  10:35

  青海新闻网讯 在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抗拒执行,拒绝腾退租赁房屋。12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形成三级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共同前往位于平安区的一所租赁房,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怎样的案子,需要三级法院联动出击?案件的前因后果,要从十年前说起。2006年,申请执行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与被执行人青海省海东文化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保险公司的四层办公楼及食堂车库等房产,整体出租给文化商会。

  2008年,合同履行过程中,保险公司以商会恶意拖欠租金的缘由,向商会发出终止房屋租赁通知书。商会不服,向西宁仲裁委申请仲裁。

  在仲裁委作出终止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商会向保脸公司支付租金和违约金的裁决后,商会又以不服裁决的缘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2009年,西宁市中院裁定驳回商会申请。

  时间又到了2015年,保险公司以商会非法占用其房屋拒不腾退为由,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案件经审理判决后,双方不服,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年12月,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商会应将四层办公楼及食堂车库等财产整体腾退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补偿商会添附物损失5万余元。但在判决生效后,商会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保险公司又向海东市中院提出执行申请。

  今年1月,海东市中院向商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但却迟迟无果,商会法定代表人张某也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海东市中院决定对这起案件强制执行。鉴于租赁屋内物品种类和数量众多,在对强制腾退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后,法院制定了执行预案,并启动三级法院执行联动机制。

  当天,海东市人大、政协、检察院等部门的代表也前往现场,对执行工作现场监督,省法院执行局利用执行指挥系统,对这次执行行动同步远程指挥协调。

  在腾退现场,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对房屋内的财产整体腾退,并对屋内物品采取口屋内的财产整体腾退,并对屋内物品采取搬运、登记造册等强制措施。当日17时,法院工作人员将腾退的房屋交还申请行人,这起持续数年的案件终于等到了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