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人民法院主管执行院长卜作民亲临一线指挥执行工作

20.07.2018  23:23




        自开展“百日攻坚”执行专项活动以来,民和县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  对执行复杂、疑难案件院领导亲自带队,亲临执行现场。7月13日,民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法警队数名法警在主管执行的卜作民院长在带领下,到民和县工业区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行工作,执结了关于此公司的两起案件。

        在执行现场发现该公司属于正常的经营,半挂货车上正在装铝制品,卜作民院长当即指示执行干警做好查封的准备,并做好当事人在无法收到案款的情况下是否愿意接受铝制品按市场价以物抵债的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遭到了公司管理人员的抵抗,在主管院长卜作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沟通下,了解到该公司的法人已变更,现在的法人不了解案件的情况,执行法官拿出民和法院做出的法律文书案卷说明了案件具体情况并要求与原来的公司法人沟通核对情况。半个多小时后,主管院长卜作民及执行法官就两位法人商量的结果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作出当场结清案件款数额相对小的案件,案款数额相对大的案件以每月给付案款十五万元的决定。

        在近三个小时的执行过程中,主管执行的卜作民院长亲自带队执行让我们看到了民和法院党组领导对执行工作的重视;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看到了卜作民院长对于执行工作中针对“老赖”的攻心策略和对执行法律法规的熟练应用。卜作民院长以身作则的这种工作方法,使我们对破解执行难工作有了更加明确、更加清晰的思路;对“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升了决心和信心。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均配备了单兵设备、执法记录仪等技术装备,对执行现场进行实时记录,做到了全程留痕,凸显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的特性,有力震慑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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