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监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海东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之四

23.02.2018  09:24

  青海新闻网讯 “按照《青海省脱贫攻坚工作指南100条》第41条规定,互助土族自治县财隆村的贫困户王宝善应享受农区贫困户家庭人均补助产业发展资金5400元,实际该户人均补助到位4320元,其状态标注的是已完成,所以平台自动将该户这项比对出来并标红。异常信息将反映到前台,由市纪委审核后下发至各县区纪委和职能单位,并限期查实整改,对于严重问题予以追责问责。”在海东市扶贫大数据监督平台上,工作人员正现场演示海东市“互联网+纪检监督+精准扶贫”监督平台的使用方法。

  2017年10月26日,海东市扶贫大数据监督平台在试运行5个多月后正式启动运行,这也是我省首个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平台。它将运用信息技术来拓展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切实做到精准监督,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督”,有效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他还指出:必须把从严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督查巡察制度,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海东市是国家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重点地区,总人口176万,其中农业人口达133万,除互助县为省定贫困县外,其余5个县区均为国定贫困县区。全市贫困村达634个(含400个重点贫困村),占全省贫困村总数的40%,贫困人口达17.57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的33%,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

  现如今,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最大的政治任务。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向胆敢动扶贫“奶酪”者说“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加群众获得感。

  根据海东市实际和市委对脱贫攻坚形势的科学研判,在深入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实现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海东市“互联网+纪检监督+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海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潘锋表示,海东市建立扶贫大数据监督系统就是要通过这个平台把监督直接体现到每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户、每个项目,借助网络大数据技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精准监督,真正把中央和省委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落实到最基层。“最终的目的就是国家的政策落地、老百姓受益、脱贫攻坚的任务能够按时完成。”潘锋说。

  通过扶贫大数据监督平台的建立,2017年以来,海东市为切实保障脱贫攻坚战略目标如期实现,开始聚焦扶贫领域,创新巡察模式,边探索,边实践、边创新,把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并在全省率先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涉及全市6个县区、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

  紧接着,2017年7月4日启动的市委扶贫领域第一轮专项巡察,共派出7个专项巡察小组,巡察了31个党组织,各县区采取交叉巡察的方式对18个乡镇和12个县(区)直部门开展专项巡察,这次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286条,归纳梳理为376条(共性162条,个性241条),问题线索47件,并将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市纪委,目前已办结。

  海东市采取“多轮滚动”监督,提级交叉巡察,实现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覆盖,从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全面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共涉及6个县(区)、47个市直单位,94个乡镇、147个县区委组成部门和县区直单位;并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充分发挥专项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严格巡察纪律,扎实做好重点督办、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等工作。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海东市专项巡察着力推动了解决廉洁、作风、纪律、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威力,从根本上为全市脱贫攻坚起到坚强的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