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开始申报

18.05.2018  11:22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经信委获悉,为认真贯彻《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我省启动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据介绍,此次申报范围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四个类别。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明确的方向与要求;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示范城市申报对象为直辖市市辖区、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政府部门在推动服务型制造方面工作力度大、政策举措实、支撑体系健全,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示范经验;城市内重点制造业企业通过发展服务型制造实现提质增效,并对其他企业产生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制造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成长迅速,生产性服务业在GDP的占比持续提升。

  申报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区经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初审后6月20日前报送省经信委,申报示范城市的由本级经信部门组织,报请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盖章后报送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将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我省推荐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和示范城市”名单上报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