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5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检出

28.08.2018  10:55

  青海新闻网讯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再次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油、豆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等共23类食品28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不合格餐饮具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批次。

  据悉,本次抽检餐饮食品7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120批次、豆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饮料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糕点3批次、乳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调味品10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酒类6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罐头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4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蜂产品9批次、食糖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肉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其中检出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其中,不合格产品有民和县友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0.4μg/kg;格尔木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蒜,镉的检出值为0.07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循化县伊品尚火锅城的大盘和料碗,分别检出大肠菌群;循化县布哈拉饭店的餐盘,检出大肠菌群。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