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三基"强"三基" 海东: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29.06.2015  10:44

  青海新闻网讯 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全面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班子抓、抓班子”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近年来,海东市委全力推进“三基”建设,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局面。

  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常委会示范引领,海东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县(区)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加大市委中心组学习密度,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海东讲坛”讲座,深化与中浦院的合作,举办了市(县)、乡镇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的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各级党组织层层跟进,加强中心组学习、听取专题报告、开展座谈研讨,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自觉意识显著增强,用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为全市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

  以41条具体措施强“三基”

  早在2014年10月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海东市委研究制定了《海东市“三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41条具体措施,实现了“三基”建设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无缝对接。

  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投入力度,改扩建村(社区)综合办公服务场所,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党建经费和村“两委”干部报酬等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在基层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活动场所议事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广泛开展“五有五能、五讲五比”活动,全面推行“双重管理、双向服务”、“三述四评”等党内生活制度,统筹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增强。

  创新党员管理教育模式,农村发展党员“双推双选”、党员“空中活动室”、“万人在线网络培训”等党建品牌效应逐步释放。研究实施乡镇干部能力提升战略,努力打造基层“全科干部”队伍,年内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全部参加市委党校轮训。

  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树立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注重选拔使用在乡镇一线、急难险重岗位表现好的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坚持选、育、管、用、备多措并举,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圆满完成,村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党政管理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导向和方法路径。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海东市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全力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并强化“一岗双责”,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局面。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为纪委“减负”“瘦身”,只保留牵头或参与4个议事协调机构,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明晰化,纪委工作迅速回归本职。坚持“五必查”原则,实行“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年内立案107件,结案1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2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崇尚廉洁蔚然成风,干净干事、风清气正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与监督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主要领导五不分管”等制度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同时,借鉴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方式,研究建立了督查巡视工作制度,出台了《市委督查巡视工作暂行办法》,今年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