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 盯住“少数”

06.05.2015  11:24
核心提示:  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全省领导干部依法治省培训班上指出,全面依法治省,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话可谓一语中的。  为了抓住“关键少数”,这次培训

  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全省领导干部依法治省培训班上指出,全面依法治省,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话可谓一语中的。

  为了抓住“关键少数”,这次培训班拿出了一些具体举措:“不得请假,不准找人代写发言材料,不准代写学习体会,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让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不仅如此,省委书记和省长都参加了培训班的法治考试,可谓给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做出了样板,也在抓“关键少数”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

  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在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项事业中都起着承上启下、引领带动的作用。他们的思想觉悟高不高,法律意识强不强,带头作用好不好,作风纪律严不严,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有效贯彻,关系到中央和省委的声音能不能得到及时传达,关系到所在地区的执行力是强还是弱。就拿全面依法治省来说,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那全面依法治省必然会流于形式,走了过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在这些“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是我们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最大障碍,也是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点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比作“鸟之双翼,车之双轮”。这是因为,不能全面依法治国就不能全面深化改革,同样,不能全面依法治省就不能推进和谐美丽青海建设。因此,全面依法治省,一定要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不放,昭告警示各级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行使,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党规党纪底线不可碰触,做党纪国法的“明白人”,做依法治省的带头人,通过自己的引领和带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