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敲门报警成制止家暴最有效手段之一

29.12.2015  09:30

  调查:发现家暴,你会去制止吗?

  《新闻1+1》2015年12月28日完成台本

  ——反家暴,立法就有法了吗?!

  反家暴导视:

  解说:

  反家暴法通过了,但传统的家庭观念能改过吗?

  陈某:

  她残疾了,别的男人就不会喜欢她了,我就照顾她。

  解说:

  反家暴法明年就实施了,但各部门的协调机制能胜任吗?

  中国法学会婚期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明舜:

  你就有义务向公安机关去报告,你不报告,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说:

  反家暴法的法治之路,还有多少拦路虎?

  《新闻1+1》今日关注:反家暴,立法就有法了吗?!

  网络视频(敲门报警)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可能很多人都不大清楚,敲门报警是家暴受害者最希望得到的一个来自外界的帮助,同时这也是制止家暴最有效的一种手段。就在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国的首部反家暴法,也就是从法律层面上撬开了当家庭暴力发生的时候,那扇紧锁的家门去帮助那些受害者,今天我们就一同来关注这个问题。

  解说:

  昨天下午4点半,演员冯远征第一时间转发了这条消息:“中国首部反家暴法面世”。

  2001年,由他主演的第一部反家暴题材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唤醒了社会公众对“家暴”行为的强烈关注。

  而事实上,从家庭暴力问题被公开提及,到今天终于立法,整整走过了20年的历程。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189个国家、15000多名代表到会,这是迄今,中国承办的最大规模国际会议。

  当年,67岁的王行娟,中国第一条妇女热线的创办人,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大会。

  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 王行娟:

  一个论坛只有两个小时,可是我们的发言当中有两个都是关于家庭暴力。

  记者:

  当时这个家庭暴力被大多数人能接收吗这个提议?

  王行娟:

  不能接受。好多人都说中国没有家庭暴力,实际上不是,1992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就已经是(将近)30%的妇女不同程度地遭受暴力。

  解说:

  最终,大会达成了《北京宣言》,强调了国际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和决心。1995年,也因此被视为中国反家暴进程的起点。

  而在此之前,遭遇家暴的女性几乎投诉无门。而一条热线的开通,仿佛揭开了一个盖子。

  王行娟:

  这电话就一直响,开始的时候我们只开通只是四点到八点,每天四个小时,结果一个电话从早上就开始就不断的……

  解说:

  之后,热线电话从一条线扩展为三条,服务时间也从每天4小时延伸到24小时,面对众多关于家庭暴力的咨询,红枫热线不得不开辟专线服务。

  此后,在社会普遍认为“打老婆是家事儿”的年代,各地如星星点火,开始艰难推动“反家暴”的立法进程。

  1996年、1997年,一份基于254起典型案例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提案,两次被列入湖南省人大的立法计划,却又两度被搁置。

  直到2000年3月,湖南省《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得以通过。第一部反家暴的地方性法规诞生!

  解说:

  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颁布,“家庭暴力”作为法律术语,第一次写进了全国性的法律。此后,国家层面的“反家暴”立法逐步提速。

  2008年起,全国妇联连续六年向全国人大建言,要求制定国家级反家庭暴力法;

  201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工作计划。

  2014年11月25日,在消除对妇女暴力的国际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就“反家暴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被表决通过。

  2016年3月1日,将正式实施。

  主持人:

  也就是说再过两个多月,在明年3月这部法律就要正式实施了,法律实施之后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有多少家庭会从中受益?我们不妨来看一下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个数字,我们国家有24.7%的家庭,也就是有将近四分之一的家庭有不同程度地有家庭暴力出现,每年要受理4万到5万件家暴的投诉,有近10%的故意杀人案是涉及到家庭暴力的。那好了,我们说到这个家庭暴力,什么是家庭暴力,我们看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生自由以及经常性地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和精神的侵害行为,这个家庭成员之间需要解释一下,不仅是夫妻,同居关系的男女,父母与子女之间,甚至包括长期居住在一起的并不是家庭关系的这种成员关系。好了,我们关注从1995年开始,应该说反家暴的起点,是世界妇女大会刚刚提出来这样的一个概念,从2008年开始,全国妇联是每年到了两会就要呼吁家暴,反家暴要立法,但为什么20年的时间这样一部法律才终于得以面世。接下去我们就请教一位专家,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李会长,您怎么看这20年的时间得以立法,这个周期是长还是短,另外长的话是不是跟我们国家这个文化背景、传统是有关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妇女要三从四德等等,您怎么看?

  中国法学会婚期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明舜:

  家庭暴力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是它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一个由来以久的这样一个历史问题,在我国的历史上,丈夫打妻子,家长打孩子曾经被视为理所当然和天经地义,在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里头更是讲这种家庭暴力合法化,这样就形成了我们国家一个像棍棒底下出孝子,打倒的媳妇儿揉倒的面等等这些一些文化和传统习惯,要改变这种传统和习惯既需要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更需要先进文化的传播,只有当社会的人权意识、法制意识、平等意识普遍提高了,反家暴的这种立法共识才能形成。

  主持人:

  这是一个社会演变的过程,接下去还有一个问题给您,今天人们在普遍总结这样一个反家暴法的时候,都在总结有这么几个亮点,一个是有强制的报告制度,还有一个告诫书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那么在您看来,您作为一位业内的专家,您认为这个反家暴法最让您觉得是亮点的是什么?

  李明舜:

  我认为有三个亮点,确实是很突出的,第一个就是反家暴法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这种禁锢,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第二个就是构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像通过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治人生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的专章规定,构建了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紧急庇护制度、撤销监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等在内的制度体系,丰富了国家和社会干预家庭暴力的措施和手段;第三个就是为家庭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也就是任何人都不得逾越这个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利于建设和维护平等和文明的家庭关系,也从而使反家庭暴力法成为了家庭和谐的促进法。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李会长,其实刚才李会长说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这样的一部反家暴法它是打通了一个公权力,去关注一个在私人空间里发生的一种人身伤害的行为,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到各个方面去共同联手,强制去解决,除此之外,恐怕你、我,作为社区单位的这样一个人的参与恐怕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敲门报警”。

  施暴者 陈某:

  肯定别的男人不会喜欢她了,她残疾了,别的男人就不会喜欢她了,我就照顾她。

  解说:

  今年8月,陈某因为怀疑妻子有外遇,用菜刀把妻子的左手砍了下来。而他28岁的妻子,事后向媒体发出了这样的呼吁:“如果路人肯帮忙报个警,我就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被害人 卿某:

  他以前总打我,我就跑了,四月份我一个人跑到苏州去打工,他前天就跑到苏州找到我,我们说好是回老家办离婚,他把我钱包手机拿走,手机也摔了,他就去买的车票,到上海的,把我带到上海来了。

  解说:

  根据媒体的报道,陈某在苏州找到妻子后,当街对其打骂。妻子向路人求救,但无人响应。随后她又分别向城管、交警求救,但是也没得到帮助。从苏州到上海后,陈某妻子在上海南站又向众人求救,但仍然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帮她报警。

  卿某:

  他出去的时候把我锁在家里,我坐在床头低头没看,他回来拉着我,腿压在我手臂上砍了我一刀,我一看他在砍我的手,然后就砍掉了,不想让我接好,又在上面补了几刀。

  解说:

  “如果路人肯帮忙报个警,我就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这既是陈某妻子向社会发出的沉痛呼吁,也是很多家庭暴力最终发生的社会根源之一。

  今年4月,一条网络微博引发各界高度关注:“父母南京某区人,男童于6岁合法收养,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最初以为是偶尔情况,没好多说。近日,男童班主任发现男童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试图寻求网络帮助……” 这起轰动一时的南京虐童案,如果不是网友曝光、志愿者报警、舆论跟进,又不知这起虐童案要隐藏到何时?而受虐儿童生母的反应,则更让人揪心。

  小虎的生母:

  这次打得有点重了,平时对他都是不错的,三年了,不是一朝一日能理解的。

  解说:

  昨天《反家庭暴力法》的通过,让反家暴成为了一项社会责任。其中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主持人:

  我们接下来看一下在反家暴法中如果一个人她遭受到了这个家庭暴力之后,她应该怎么办?首先要求救报案或者起诉,公安机关接警之后要出警要制止家暴,如果公安机关衡量、评价出这样的一个受害人她属于危险状态的话,那么他们就要启动让民政部门去安置这样的一个危险状态受害人,从这样一个流程我们看到了这真的需要多部门联手去做,比如说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甚至法律部门等等,接下去我们连线一位中华女子学院的李洪涛教授,李洪涛教授这两年多以来长沙做了一个叫做“多机构合作联动干预家暴项目”的这样一项试点,她的项目的试点运行的这种模式跟反家暴法的模式基本上是一致的。李教授,你看,刚才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流程,其实人们提出关注,当家暴受害者她报警的时候,出警会不会像遇到比如说刑事案件那么快,公安机关对这个会不会重视,这个出警的速度是一方面,另外一个涉及到其它部门的时候,其它部门是不是会认为这是一个家事,会不会也像处理其它事情一样很快地去把精力投入进来?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洪涛:

  我想刚才你说的确实就是现在的一个事实,通常会把家庭暴力当成家庭私事,外人不好介入,所以家暴受害人在求助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困扰,甚至非常无助的状态。那我们现在反家暴法出台以后,我觉得在法律上鉴定了家庭暴力它是一个侵权行为,一定要用法律的方式去解决的,所以在这个层面上也给政府提出了相关的一些要求,比如说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有明确的本职工作,本岗工作的一些职责,同时要有介入的流程。以往我们也都会看到,我们相关部门觉得家庭暴力外人不好管,再有这个事太复杂,一会儿要起诉离婚了,一会儿又撤诉了,通常就把它全部推到妇联那去,妇联仅仅是一个妇女组织,并没有实权来解决,所以我觉得家庭暴力的问题是政府的责任,在法律上现在已经明确规定,所以政府认责,法律上这样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保护妇女权益的保障,家庭暴力是不能忽视的。

  主持人:

  李教授,这是关于政府责任的一方面,其实还有很重要的一方面,可能敲门报警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解决手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比如说邻居、比如说同事当意识到他身边的人处在这样的危险状态的时候,会去帮助,因为现在的人即便是邻居也老死不相往来,即便是得知之后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那是人家自己的事。

  李洪涛:

  所以我想在全社会做一个家庭暴力零容忍,家庭暴力是侵犯权益的事情,大家都要动员起来,来去表明自己的态度,这样的一种教育和意识的宣传、改变是非常重要的。我想反家暴法出台,一个就是我们要在全社会做更大规模的调查和宣传,然后去发现家暴受害人她们实际上有哪些需要,让我们无论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妇女组织都应该全力以赴地投入。我觉得政府应该有专门的经费和专门的培训来给家庭暴力相关的政府部门。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李教授,其实刚才李教授说了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反家暴法的出台,不仅对于家暴受害者要仔细了解,对于这些可能生活在家暴受害者身边的这些普通人的话更应当去了解,因为在关键的时候可能就是他们的帮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继续去关注。

  刘婉玲:

  我已经忍了六年了,六年的家庭暴力,让我实在是有点觉得,再忍下去我就疯了。最终我舍不得我儿子,所以也就不想离,没离得了。

  周玉茹:

  我就求他们,我说请你们哪位,就是你们替我报警,不然的话我会被打死的。但是当时看热闹的很多,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他,也没有人说谁去报警,就让他在那里打。

  杨焕莹:

  他打我的时候他说,我要你五马分尸,让我点天灯,我恨,我要把这些,他对我做的这些都实现他的身上。

  解说:

  极端的家庭暴力,长期的折磨,在这样的折磨之下,人的心智可以轻易地被扭曲。在发生家暴的许多家庭里,因为弱势的一方所求无门,最终走向了极端。

  刘婉玲:

  我没有想到自己会陷到这样一种痛苦的婚姻里。

  刘婉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周玉茹:

  我觉得我需要的不是这种百依百顺的人,需要的就是能够保护我的人。

  周玉茹: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

  杨焕莹:

  可想去诉说诉说,世上有没有这么坏的男人。

  杨焕莹: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

  解说:

  她们,如果是场悲剧的话,那么,有太多的各方角色都在帮助这场悲剧上演。今天,反家暴法的出台,当然给了正在饱受家庭暴力的人寻求援助的机会,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能够预防这样的悲剧在一开始就粉墨登场?

  周玉茹:

  当时我戴着脚镣、手铐坐在那里,我弟把他抱进来,把他放在我跟前,我叫他,他看,我就那样很害怕地看着我,他不肯往我跟前走,我站起来,把他拉到跟前抱住,把他亲了两口,我跟他说,我说别害怕,是妈妈,妈妈过几年就回来了,你有妈妈,如果别人说你没有爸爸、妈妈,你不要生气,也不要害怕,你有妈妈的,妈妈过几年就回来了,他就点头。

  周玉茹:

  我真的不认为我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不是个穷凶极恶的人,但是我就是被判了死缓,我就是以故意杀人罪来的。

  杨焕莹:

  你们想象不到,我经历过的一些什么,真的你们想象不到。那么冷的天,我顺着冷水在那里冲,弄一盆一盆的水冲我。不是我心狠,我要一刀一刀地剁他,不是我心狠。

  主持人:

  其实在大的社会环境里面,男女是否平等,而且保护人权的意识,这种做法是否到位,都影响到反家暴法的推行,那么接下去我们继续连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的李明舜副会长,李会长一方面我们在提反家暴法的出台,一方面就是防患于未然,要预防,另外一方面我们又要面对社会种种方面的这种不平等,您看怎么去看待这样的落差,怎么去处理面对这样的落差?

  李明舜:

  现在家庭暴力的实施者既有实施者既有男性也有男性,但是绝大部分是男性对于女性的施暴,所以这个家庭暴力是性别歧视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因此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女性来讲也必须面对家庭暴力敢于说不,知道报警,学会维权,能够自立。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李会长。暴力行为即便是发生在家中,也是绝对不可以允许的,不管你是老人、孩子,不管你是男人、女人,当家庭暴力发生的时候,既然我们有了法律,就更应当勇敢地站出来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