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联合执法拆除4处违法建筑

15.12.2016  01:34
来源:海东时报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12月12日,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城管局等多部门联合,依法对乐都区4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达4962平方米,坚决打击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位于乐都区碾伯镇东关村、东门巷、下教场村、城中村的共4处违法建筑,在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擅自建设楼房等建筑物。在此次拆除前,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做了多次思想工作,解释法律法规知识,并向其下发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地上建筑,并明确告知规定时间内若拒绝自行拆除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由于上述4宗违法建设户主逾期未自行拆除,现催告期限已过,乐都区决定对这4宗违法建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在拆违现场记者看到,执法人员对违章建筑进行丈量拍照,并搬离室内物品,室内人员全部撤离后,使用挖掘机开始作业。位于乐都区碾伯镇城中村的魏某,在现场写下保证书,将在一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剩余的241平方米。

  据了解,今年12月起,乐都区将集中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拆除各类违章建筑,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公平、和谐的环境。乐都区采取“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多种手段于12月底前完成违法违章建筑的清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完备的违法建设基础台账,并同步开展违建整治行动,对新建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限时整治,从快拆除,坚决查封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的店铺、企业,并启动拆除程序,防患于未然,全面杜绝新建违法建筑现象发生。

  此外,乐都区各包片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鼓励建有违法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拆,对在拆除期限内自行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恢复原貌的单位或个人,经包片小区现场检查验收签字后,一次性发放自行拆除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