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阻碍执行被拘留

23.08.2017  09:14




    近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祁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阻碍执行,被司法拘留。

    申请人祁某某向乐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某排除妨害一案,该院受理后依法执行,但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履行义务。8月9日,该院执行法官前往执行并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做释法析理工作,但是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不清除堆放在邻居通行道路上的垃圾,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执行人员义正言辞的教育,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虽未到现场阻挠执行工作的开展,但在执行实施完毕后,被执行人王某某趴在执行车辆面前阻碍执法人员离开并辱骂执法人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为维护司法权威,乐都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

    该案的执行,及时打通了道路,方便了邻里在农忙季节的通行,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体现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公开,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同时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为今后相类似的执行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