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政府首招百名雇员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28.07.2015  22:46

   近日,海东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试行)》,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契约化管理的政府雇员制度,缓解撤地设市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

  海东市首批招聘政府雇员100名左右,对政府雇员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分类管理,不占聘用单位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与在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政府雇员按工作性质分为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政府雇员在聘用期间,薪酬按不同岗位分别参照市直机关同等条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取暖费、考核奖等补助和奖金,以及社会保险、假期等福利待遇。另外,对确因工作需要,招聘从事高层次专业技术性工作的特殊政府雇员时,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招聘,实行协议薪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