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深化——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系列报道之一

06.07.2016  14:17

      为使创建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五个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今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为目标,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工作意见》为主线,把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上,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上。

        在工作中,海东市继续推进和完善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推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市级协调、县(区)级推动、乡镇实施、村社融入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创建工作责任。通过分层施教、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内涵的阐释和宣传教育等活动,深化思想教育引导。

      以深化“法律七进”为抓手,提升法治法纪理念,加强“法治”海东建设。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海东建设,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和综合整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服务承诺、办结时限、监督考核、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为夯实基层创建基础,海东市结合“三基”建设任务,认真实施“123落地工程”,以城带乡、城乡共进,做到“五个一体”强组织、“五个全员”提能力,形成“五个完备”的创建工作基础。以县(区)乡镇创建先进为重点,实施亮点工程,严格按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年内推动全市36个乡镇入围市级先进乡镇行列,平安、互助、循化进入全省先进县行列。

      着力开展和深化创建进家庭、进社区等“八进”活动,营造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全民共享的生动局面。深入开展包括非公经济领域创建工作、窗口服务行业创建工作等各领域创建活动。通过加强源头治理、措施落实和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改善,今年全市将实施好“十件民生实事”。即年内实现179个贫困村摘帽,4.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重点打造100家品牌连锁店,新增拉面馆1000家;将城市、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4800元和2970元;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1万套,农村“两房”2万户;在200个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在400个行政村建设“文化进村入户”、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将高龄老人生活月人均补贴标准提高20元。新增机构养老床位700张;新开通公交线路6条,改造农村客运线路8条,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定制客运车100辆;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

 

来源:《青海日报》201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