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我省全面排查和梳理隐患 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18.10.2016  11:40

  为保障居民冬季正常供暖,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城镇供热采暖工作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冬季采暖准备工作。

  据了解,为认真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各级城镇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供热保障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特别是对影响今年按时供热的工程,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工。以重点区域、重点用户及供热管网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责任到人、限时整改,确保按期供热。督导各集中供热单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工作,确保采暖期前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特别是承压供热设施要经专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各集中供热、供气单位要提前制定和完善供暖用燃气、燃煤供应应急预案,建立供热值守和应急抢修抢险制度,对上岗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冬季供热安全有序。

  同时,各级城镇供热管理部门加强对供热服务质量的监管,及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对供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采暖期内,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供暖温度的规定,确保用户室内温度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实施规范化服务,严格执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公开供热时间、服务标准、监督电话、单位名称和具体负责人,及时解决用户的供热投诉问题,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用户采暖质量达标,降低用户投诉率。

  此外,针对天气变化的实际情况,督导相关企业加强对燃气、供热等管网设施进行巡检维护,预防和及时解决因管网设施损坏引起的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热燃料的供应和储备,确保供热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因极端天气导致的供气、供热中断,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停供次序,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和采暖用气,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邢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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