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万片/手机防护屏、500万片/智能手表盖板及100万片光电探测窗口片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4.09.2016  14:46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片/手机防护屏、500万片/智能手表盖板及100万片光电探测窗口片等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青海晶煜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位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项目北侧为铸玛蓝宝石晶体有限公司、西侧为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园区创业路、东侧是青海金联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 投 资: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7923.24㎡(约87亩),总建筑面积66690.9㎡,主要建设生产厂房24231.5㎡4栋、办公用房14880 m21栋、宿舍楼5427.5m21栋、研发楼19248.6 m21栋、成品和半成品库房1656.5 m21座、水处理系统848.88m21座、变电间372.93m21座。项目购置KY蓝宝石生长炉、EFG导模炉、切割机、研磨机、抛光机及其各类清洗机共计418套生产设备,共建设10条生产线。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万片/手机防护屏、500万片/智能手表盖板及100万片光电探测窗口片。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厂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夜一般超标10~15dB(A),夜间超标20~30dB(A)。

由于评价项目位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特定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要求。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的一般原则、防治噪声污染的基本方法采取合理有效的降噪措施。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根据目前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式、施工水平,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和末期配套公用设施建设两个阶段,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另一原因是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因此,抑制扬尘是减少施工扬尘的最有效手段,同时运输车辆限速、道路硬化及保持路面清洁,也是减少扬尘量有效的手段。

针对扬尘的来源,建设单位应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西宁市实施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指南》中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88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为SS,通过在工地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必须先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得外排。

建设项目总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短,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期将产生193t建筑垃圾、2.7t生活垃圾和1.9万m3弃方,建筑垃圾、弃方全部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弃土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送到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施工期固废在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合计产生生产和生活废水19882.2m3/a(66m3/d),拟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混凝沉淀+芬顿氧化”法处理生产和生活废水,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南川河。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废水较少,且通过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对南川河水环境影响轻微。

2.2.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研磨机、抛光机、倒角机、各类清洗机、风机、泵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最大噪声值为85 dB(A)。

根据预测,本项目完全建成投入使用后,厂区内各声源经过厂房的隔声,对周围的噪声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目前的声环境质量。企业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2.2.3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设备生长炉的加热体、隔热层、保温层更换产生的废加热体、废隔热层、废保温层、废模具;切割工序产生的废AB胶、废金刚砂线、废蓝宝石边角料;研磨机和抛光机产生的废治具;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⑴废加热体、废隔热层、废保温层、模具               

本项目生产中共产生废加热体、废隔热层共计6.4t/a,废保温层4t/a,废模具2.4 t/a,废加热体、废隔热层、废保温层、废模具由生产厂家回收。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本项目生长炉更换产生的废加热体、废隔热层、废保温层、废模具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

⑵切割工序产生的废AB胶、废金刚砂线和蓝宝石边角料

本项目切割工序共产生废AB胶288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废AB胶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危废,应交由青海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西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本项目共产生废金刚砂线7560000m,由于金刚砂线是不锈钢线表面镀金刚石颗粒,金刚砂线经切割使用后废金刚砂线主要是废不锈钢丝,作为一般固废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本项目切割和倒角工序共产生蓝宝石晶体边角料270kg/a,蓝宝石晶体边角料可加入生长炉重新加工成蓝宝石晶体。

⑶研磨机和抛光机产生的废治具

本项目共产生研磨机和抛光机废治具1466片/a,由于研磨机和抛光机治具材质是不锈钢钢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研磨机和抛光机废治具,可作为一般固废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⑷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晶体在切、磨、抛过程中均会产生高纯氧化铝(AL2O3)粉末,切割过程还会产生金刚砂颗粒,AL2O3粉末和金刚砂颗粒均会随着切割液、研磨液和抛光液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主要成分是AL2O3粉末、金刚砂颗粒和矿物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共产生污泥5.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含矿物油污泥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应交由青海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西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本项目生长炉更换产生的废加热体、废隔热层、废保温层、废模具;切割工序产生的废金刚砂线;研磨机和抛光机产生的废治具均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环评要求本项目应设置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储存库。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本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废AB胶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含矿物油污泥均属于HW13和HW08类危险废物,环评要求本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

⑸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 十二、建材”中的“8、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材料、石英玻璃材料及其制品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条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

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4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许  工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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