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检察监督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1.08.2018  21:40




        2018年8月17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12次全体会议,讨论有关刑事案件。会议由海东中院院长程旭文主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应邀列席会议并讲话。

        程旭文院长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程旭文院长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要主动通知和邀请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吴海燕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各级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更好地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等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也是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

        吴海燕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按照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同级法院的协调对接,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此次审判委员会讨论了一起刑事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由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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