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评估核查组对青海省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核查

17.01.2018  14:44

1月11日至16日,按照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安排部署,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副局长朱宏伟率核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核查。

1月12日,评估考核组在西宁对全省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核查。核查组组长朱宏伟传达了水利部周学文副部长在中期评估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开展中期评估核查工作背景、目的、范围、内容、约束性指标、核查方法及工作要求等作了说明。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伟、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齐铭紧扣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全省水环境管理保护成效等内容,分别进行了汇报。

核查组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对我省自评估赋分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核查,并深入西宁市及城东区、城北区、林家崖社区、廿里铺镇,海南州及共和县、同德县、龙羊峡镇、尕巴松多镇,听取市(州)、县(区)、乡(镇、街道)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场所、人员及设施设备到位情况以及河长公示牌设置和河湖管理保护情况。

1月16日,评估核查组组织召开了核查初步意见反馈座谈会。核查组认为,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实施方案》,对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得力、组织领导有力、管理保护尽力,通过层层压实党政主体责任、搭建河长制工作平台、促进部门协调联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次随机抽查的2个市(州)、4个县(区)及4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中期评估技术大纲提出的四项约束性指标,基本达到了“四个到位”要求。评估核查组对我省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一些地方工作方案中的关键性目标需进一步分解细化;二是信息报送制度应优化;三是痕迹管理工作应强化;四是推进“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出台等基础性工作落实;五是以问题为导向、以实际需求为引领,先期开展前期工作,做好项目整合、储备,利用好国家相关政策,争取国家投资,保护好河湖资源。

张伟表示,此次中期评估核查是对我省河长制工作的一次综合检验,我们要对照核查组初步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仔细梳理,以鲜明的政治态度、更高的工作要求、更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化落实湖长制,以“河畅、水情、岸绿、景美”的新局面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