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扎实推进全省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工作

12.09.2018  03:5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工作常务会议精神,近日,省厅联合省公安厅、环保厅、质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货车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实现“两检合并”的基础上,进一步为货运从业人员释放改革红利,减轻经营负担,提升获得感。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货车司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加强全省汽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对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重复检验检测项目进行互认、合并,杜绝重复检测检验、重复收费。一是推进“三检合一”。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资质认定证书,并与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监管,即可开展道路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二是实行结果互认。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前,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采信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结论,开展综检业务时不再重复检测。三是依规出具报告。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前,已实现综检、安检、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出具《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验报告》。四是实现异地年审。加快完善省级综检联网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和数据接口,进一步强化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和业务联动,年底前实施道路普通货运车辆省内异地年审。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为31户,其中,实现“三检合一”的综检机构共30户,占比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