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用710制度扎实推进全省重点工作会议精神落实

21.11.2017  17:49
            为把全省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和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严格按照“710”工作制度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督导民生十件实事加快推进。为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民生十件实事各项目标任务,省财政主动履行牵头单位职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六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级部门、8个市(州)开展了实地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民生十件实事总体进展情况,并将全省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传达到位,使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强化了责任,达到了以责问效、促进工作的目的。通过这次督查,西宁、海东两市政府和16个省级部门均作了书面承诺,确保年内圆满完成牵头负责的目标任务,其余六州及被抽查县也作了书面承诺,表示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内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民生十件实事47项具体任务中,13项民生指标调标任务已完成12项;其余34项任务中,有量化指标任务的均已完成80%以上,没有量化指标任务的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收入目标顺利实现。面对9月份以来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相关经济指标回落、部分企业停产整治等原因导致增收压力进一步加大的严峻形势,厅党组书记和副书记分别带队赴国税地税部门沟通衔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预测全年收入走势,研究全面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的措施。同时,及时召开收支形势分析会,并由厅领导带队赴8个市州进行督导,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是全力以赴抓好预算收支执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性地抓好落实。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考核通报制度,要求中央专项1个月内下达,年初预留指标在9月底前全部下达。并成立了专项督导检查组,赴24个省直部门和8个市、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梳理,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并严格按照“收、调、减、控”等措施盘活存量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继续坚持加快预算执行和盘活财政存量并举,成立了督导组,分赴各地和省级重点部门督导支出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收支任务细化分解、定期分析通报、加强督促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促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月做好全省存量资金统计盘活工作,严格落实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通过“收、调、减、控”措施,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五是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为增强支持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在选取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特殊性的市区,对具体政策事项的可实施性进行调研测算。             六是全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前期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强化风险预警和约谈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草拟《青海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了全省隐性债务台账,督导各地及时整改化解,遏制隐性债务增长。             七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保障扶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和保障民生等重大战略和改革实施。对项目支出预算“有保有压”,对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全面落实中央清理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改革精神,重点支出安排不再采取与财政收支增幅、支出规模或生产总值等挂钩办法。建立项目清理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部门预算中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的清理力度,加快构建“能进能出”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             八是提前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省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兼顾需求与可能,根据轻重缓急,把握好预算安排的层次,科学合理地编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用好和管好每一笔资金。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