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20.01.2018  00:30

  为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推进健康青海建设,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逐步完善,以“5+3”(5年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和中藏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

  《方案》指出,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加强社会急需和紧缺的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严格医学教育准入条件,到2020年后逐步停止中职层次的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逐渐控制医药卫生类高职(专科)临床医学招生规模,重点为农牧区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建立医学人才的供需基本平衡机制,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完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和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并探索实行“县管乡用”的用人制度。

  《方案》指出,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扩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并轨进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授予要求的住院医师,通过同等学历考试,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探索建立住院医师准入制度,并作为卫生计生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必备条件。

  《方案》指出,要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政策,优化医学人才执业环境,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在岗位设置中适当增加临床一线比例,特别向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倾斜,鼓励制定出台吸引医学生在青服务的政策措施,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对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和全科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基层卫生计生人员配备总量内考察聘用,扩大医学生的就业面。

  此外,进一步加强医学院校及临床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启动青海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扩大教学规模,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人才。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力度,促进临床实践教学和培训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推进把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国家级临床教学示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