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五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将法治贯穿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之中。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重视法治、加强法治,以法治指导、规范、推进和保障各领域法治建设,进而实现法治经济、法治政治、法治文化、法治社会、法治生态文明的协调统一,才能实现依法治省的整体目标。
经济建设是根本、是党的中心工作,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欠发达省份来说,没有经济的发展一切就无从谈起。我们必须要大力推进经济领域法治建设,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地方性经济法规,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只有这样,才能为我省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只有确保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为实现“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是党的基本路线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推进民主政治领域法治建设,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
文化建设的灵魂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推进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就是要加强文化地方立法,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依法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秩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文化法治建设的指导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打造青海精神高地。
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就是要加强社会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我们要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抓手,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让各族人民沐浴在温暖和谐的阳光下。
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青海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生态地位及其重要,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法治建设,就是要健全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力度,我们要借着国家将我省列入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东风,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坚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