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国家税务局“六五六”措施 扎实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12.09.2016  12:41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局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成果,刚察县国税局在2014年创建基础上,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打造税收法治国税”为主线,再接再厉,务实创新,积极采取“六五六”措施扎实推进、稳步提升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质量。

    一、六项基本思路

(一)以宏观精神的深入学习筑牢法治思维。 积极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原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组织全员开展法治相关知识考试,督促全面掌握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关于依法治的重要理念,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税收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夯实法治基础。 在日常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全面夯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的规范基础。

(三)以两个范本的全面执行规范法治行为。 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2.3版》和《税收征管规范1.2版》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时限等开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办理涉税事项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规范》所列范围之外的资料,全面贯彻“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等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办税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收公平。

(四)以整治稽评的全力打击维护法治秩序。 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和稽查评估工作,遵循“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发票管理制度规定、强化发票使用监控管理,全力整治违规代开发票行为,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严格遵循《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切实加大偷逃抗骗税处理处罚力度;积极开展纳税评估,重视数据搜集、加强分析巡查,强化税收风险分析的力度和深度,确保风险管理成效。进一步规范税收经济秩序,维护辖区税收法治秩序。

(五)以中心重点的圆满完成推进法治进程。 围绕组织收入中心任务,依法组织征收税款,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不占压、挪用或截留税款,做到了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税款退库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迅速行动,及时落实,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深化国地税合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平稳落地。

(六)以内外双方的宣传培训提升法治能力。 对外做好纳税人的税法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专项活动、营改增一对一走访、新办纳税人培训等工作,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主阵地的作用,着力提升广大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对内做好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新招录公务员的岗位胜任能力和法治工作能力。同时与地方党政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依法治税、法制宣传教育、规范执法、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构建和谐社会等结合起来,努力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宣传环境。

二、五个基本举措

(一)以两个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组织征收税款,不存在多征、少征、不征、提前征收、违法延期征收或者摊派税款,不占压、挪用或截留税款。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税收精细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和互动机制工作,运用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和金三系统全面加强税源管理,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偷逃抗骗税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二)以三个重点依法执行税收政策。 一是严格落实税制改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条件下,出色完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深化国地税合作,在全州率先与地税局成立联合办税服务厅。二是严格规范税收政策落实。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三是公开权力清单。按照省州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梳理公示和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按照行政处罚权的性质、内涵和外延,对税收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公示,确保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公示全面、准确,权力运行流程合法、规范。

(三)以“三重一大”依法健全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县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集体决定、跟踪问效、听证和法律顾问等相关制度。依法明确“三重一大”的范围、程序、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提升县局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局确定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确定我局重案审理范围。近年来我局未发生重大税务案件。

(四)以两个范本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2.3版》和《税收征管规范1.2版》,自主研发《纳税服务规范》开机学习系统, 设计了两大功能模块,即:题库管理模块和练习测试模块。每个使用电脑的用户开机后该系统即自动运行,弹出纳税服务规范业务测试答题界面,用户必须按题目回答正确后方可正常使用电脑,在填选答案的同时,完成了对业务流程、表证单书填用等各方面的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对纳税服务规范的学习效率和熟练掌握程度。强化“服务、公开、程序、规范”四个执法理念,按照省州局对税务行政裁量权使用规则和裁量基准的要求,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书面文书制作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优化税收征管流程,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规范性。

(五)以两支力量依法提升法治能力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每年制定下发法制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教育工作的计划步骤,将法制学习培训内容列为周三政治业务学习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完善了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极大地提升了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依法治税能力。

三、六种特色工作

(一)聘请法律顾问。 为保证我局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做到依法、有序、有效,预防、化解、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在依法行政和进行重大决策时,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其他法律问题的谈判,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接受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活动;应县局的要求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应县局的要求进行与法律顾问合同相适应的其他法律事务。今后凡是系统内的法律行为、重大事项、重要制度以及对外行政管理等,均交由法律顾问审核。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使我局能够更好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维护纳税人和国税部门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改进执法方式。 灵活采取引导、建议、协商、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代替强制性执法手段,防止引发涉税矛盾和冲突。对内,制作“规范执法提醒卡”。季度初根据各业务科室工作实际,提出规范执法行为建议,制作成规范执法提醒卡发放至各科室,旨在以提前提醒方式预防出现执法过错,避免执法风险。对外与辖区内两户企业签订《税收风险管理合作备忘录》,进行重要风险点提示,引用税收不明晰事项商榷机制,加强税企合作力度,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三)升级罚款软件。 在以往税务行政罚款小软件的设计基础上,按照新出台的《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试行)》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试行)》的规定,就“税务登记逾期”、“财务报备逾期”、“账号报备逾期”三项发生频率较高的处罚事项进行设置,将个体户和企业罚款按照不同的公式分别计算,只要输入逾期天数,选择罚款类型,该软件会自动显示所需缴纳的罚款总额。经验证,罚款金额计算准确,大大提升了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效率,为纳税人节省了时间。

(四)加大考评力度。 将税收执法工作纳入全部业务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对因税收执法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及主管领导在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绩效考评力度,促进税收执法规范。

(五)开展双语服务。 立足我县实际,开展民族地区特色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一是创办双语宣传专刊,强化税收宣传实效;二是进行双语导税服务,有效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三是开展双语巡查管理,提升税收征管工作质效。四是打造双语法治文化墙,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我局“双语”服务在税收征管领域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六)强化巡查整改。 严格对照总局和省州局在巡视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反复出现,确保以查促改,以改促优,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服务满意度。加强制度建设,致力于将好的工作方法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制度化,为法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