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局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

23.07.2020  14:00

近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和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青海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商务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通知》,着力推进全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在保供应、促消费、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一是要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着力落实好现有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提供用地保障、财政补贴等配套措施。支持将快递企业服务电子商务项目,纳入电子商务领域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支持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设立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专项资金。二是要完善电商物流网络布局。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依托,加强电商物流末端配送网点建设和配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一中心、多节点、全覆盖”和“干线、支线、末端配送有机衔接”的电商物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三是要加快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支持电商快递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资源,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四是要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地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下一步青海局将协同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梳理优化协同发展环境、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提高协同运行效率、推动绿色发展等6个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大力推进快递“下乡进村”工程,聚焦协同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及疫情发生以来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下大力气推动解决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下大力气畅通快递末端服务渠道,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美好生活用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