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西宁市被征地农民实现了老有所养

15.01.2015  19:37
西宁市在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政策,克难攻坚、统筹谋划、敢于创新,城西、城东、城中、城北区均在2014年先后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推进工作

西宁市在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政策,克难攻坚、统筹谋划、敢于创新,城西、城东、城中、城北区均在2014年先后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参保1735人,缴费3639.86万元,政府补贴资金1560万元。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111名老年被征地农民按月领取335.61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新农保115元,两项合计按月享受450.61元养老金待遇。

一、各级高度重视,层层抓好落实,为稳步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推动工作,要求各区县落实政府补助资金,积极开展试点;市人社、财政、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分赴区(县)乡(镇)进行调研,认真学习并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和经验,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西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衔接各项补贴资金,做好身份确认、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合力推进工作。并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区(县)、乡(镇)、街道督促开展工作。各区(县)政府相继成立了由分管区(县)长挂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步开展工作,涉及征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村(社区)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自上而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

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针对被征地失地农民身份难认定、情况错综复杂、历史延续时间较长等实际,西宁市人社局、国土局、财政局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西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并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经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实施意见明确和细化了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基金收缴、收支管理、参保登记、各部门职责等方面的操作规程和程序。制定了《西宁市被征地(失地)农民认定花名册》和《西宁市被征地(失地)农民认定表》,使被征地农参保缴费等各环节的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做好调查摸底,建立统计台账,为推进工作提供可靠数据保障。为全面准确掌握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摸清底数,西宁市人社局专门制发了《西宁市被征地村人口和土地情况调查表》,由(区)县人社部门发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村进行填写,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后上报汇总。通过详细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西宁市被征地村人口、被征地面积等详细情况,通过分级汇总,建立了被征地失地农民基础信息台账。确保了在工作推进、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过程中底数掌握清,形势分析透、问题预测早、工作推进稳。

四、深入进行政策宣传,面对面回答问题,使工作的推进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了真正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这一重大民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工作全面铺开前,市人社、财政、国土3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区(县)、乡(镇)、街道、进村入户面向村委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宣传,将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讲清楚、讲透彻、讲明白,帮助被征地农民算清经济账,对村民不清楚、不理解、不明白的问题不厌其烦的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帮助村民澄清模糊认识。同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舆论工具,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舆论阵地大张旗鼓的进行政策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政策知晓率,调动了参保积极性,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先决条件。

五、超前谋划、敢为人先,在整体工作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创造性的提出了:“ 先易后难、由简到繁、以点带面、分步推进 ”的工作思路,要求各区(县)先行解决新征地农民参保问题,积极引导已征地中接近或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农民自愿参保,先行选择在一些“矛盾相对少、推进阻力小、参保积极性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村进行试点,通过“化整为零、分步实施”的办法分步推进工作,逐步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城西区敢为人先,在有限的财力条件下,区政府拿出8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缴费补贴,率先启动了参保缴费,率先进行养老金待遇发放,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加上西宁晚报头版头条进行报道)我市城东区、城中区和城北区也分别不同程度的开展了试点和工作推进,大通、湟中、湟源三县目前正在有侧重的选择试点村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目前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在按计划、分步骤、有秩序的稳步推进,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老有所养,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更多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长久生计得到了保障,达到待遇享受条件的老年失地农民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提高了老年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分享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最大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