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党委提出“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十必须”

19.06.2014  18:59

  为深入贯彻省委发挥“一把手”作用履行好“两个责任”视频会议精神,省国土资源厅党委提出了“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十必须”。

  “一把手”每年必须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把手”每年必须在同级纪委会上作述责述纪述廉;“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一把手”每个季度必须听取班子成员廉政情况汇报;“一把手”必须支持纪委工作及时研究案件查办工作;“一把手”每年必须对分管干部讲廉政党课并进行廉政谈话;“一把手” 必须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一把手”不能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直接管理财务、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予以免职或降职交流;“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必须予以免职或降职交流;“一把手”必须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始终做党员干部的表率。(厅纪委)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