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廉政账户倒逼党员自律

10.10.2016  12:08

  青海新闻网讯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大通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

  2012年,大通县纪委设立了廉政账户,累计上缴158250元,设立廉政账户的初衷是为了杜绝贪腐、保护干部,党员干部向廉政账户缴款,可以视作主动拒贿。这项制度推行以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动受贿”的问题,发挥过积极作用。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廉政账户制度却被一些腐败分子钻了空子,有人把“敢收、能收”的贿金留下,“不敢收的”上缴;有人感觉“风声紧”,抢在调查前集中主动缴纳贿金,妄图蒙混过关;有人“拿大头缴小头”,把缴款当做“护身符”……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利用政策的空隙,行偷梁换柱之实,也不符合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

  根据省市纪委要求,大通县纪委近期撤销了廉政账户。撤销廉政账户发出了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没有“缓冲区”,执纪不管“挡箭牌”,更没有什么空子可钻,堵死了少数人利用廉政账户逃避党纪政纪监察的漏洞,提醒党员干部拒腐无“面子”可讲,廉洁自律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严守纪律,慎独慎微慎行,要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