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人民法院各支部开展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

21.02.2019  12:25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及平安区人民法院党总支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2月20日,平安区人民法院各支部同时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组成员、院长、副院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

        上午,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分别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

        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首先代表支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接着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依次每位党员都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及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和差距,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努力目标和整改措施。

        在第三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白守超院长进行了总结点评,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党员个人剖析客观具体,批评实在具体。最后给支部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第一,弘扬“把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把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第二,支部书记抓支部,继续创新支部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第三,按照党的六大纪律要求,抓好支部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