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支队圆满完成“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07.07.2015  19:45

          “清明节”期间,格尔木支队按照总队党委、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和指示精神,广大官兵严阵以待,坚守工作岗位,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执勤备战等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全市“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兵力。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火灾基本稳定、部队管理高度稳定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部局、总队《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格尔木支队党委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执勤备战和安全防事故工作,并要求全体官兵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和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职责。

          强化社会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支队发动消防志愿者、派出所民警、社区综治人员、村委会负责人在社区、农村、林区要道及墓区、殡葬等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时刻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火安全。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工作特点,开设了宣传专栏,发布了“清明防火”公告,向全市30万手机用户发送警示短信,利用出租出LED显示频滚动播放安全警示语,积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强化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支队监督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烈士陵园、林区周边的村庄、祭祀场所、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夜间督查、白天常态化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还深入全市部分重点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期间,支队共检查场所27家,发现火灾隐患43条,现场整改火灾隐患21处,从源头上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加强部队管理,做好救援准备。 为确保“清明”期间社会消防安全稳定,支队严格执勤备战、晚点名、查铺查哨、请销假等制度,从思想、人员、装备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执勤车辆和装备器材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油水电气充足和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同时,加强与林业、农牧等部门和单位协同联系,及时做好各类火灾扑救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未发生火灾事故。

原作者:王有德              审核人:张学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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