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支持西部矿业境外发债3亿美元获国家发改委备案

06.07.2018  18:50

为拓宽企业面向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省发改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支持国有企业争取境外债券发行,继今年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发行5亿美元(等值)外币债券获备案后,日前,国家发改委再次备案同意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亿美元(等值)外币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债务置换和补充运营资金。今年省发改委已累计支持我省企业境外融资发债达13亿美元。

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明确了外债规模和登记证明有效期至2018年12月。发行人凭国家发改委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和回流结汇等相关手续。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同时要求企业拓展债务偿还渠道,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省发改委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要求,督促并协助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境外债券发行各项工作,加强和规范募集境外债券资金投向使用管理,确保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和境外债券本息按期兑付,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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