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改革大局 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水利改革工作(图)

28.08.2015  16:30

陈兴龙厅长作重要讲话

张世丰副厅长汇报工作

会议现场 

      为了深入推进我厅2015年度各项水利改革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改革目标任务,8月27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上一阶段水利改革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当前水利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工作。省水利厅厅长陈兴龙强调,要深入落实 “四个搞清楚”的改革要求,努力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决策部署搞清楚、把兄弟省(市、区)的先进做法搞清楚、把全省改革进展搞清楚、把下一步改革目标任务搞清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改革大局,强化责任担当,争创特色亮点,积极有力地推进各项水利改革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世丰汇报当前水利改革工作情况。

      根据省委改革领导小组对全省改革工作的部署和水利部改革工作意见,省水利厅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2015年水利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细化改革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措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省水利厅承担的8项水利改革任务有序推进,部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陈兴龙厅长指出,省水利厅深化改革工作呈现出改革方向明确、责任重点清晰、落实举措有效、推进工作有效的态势,各项水利改革任务健康有序向前推进。但是,在改革过程中还存在有些单位对改革悟得不透、改革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改革方案研究不细不深不实、改革政策措施落实难度较大、一些地方政府推进改革力度不够等逐多问题,改革任务依然非常艰巨。

      陈兴龙厅长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冷静思考存在的困难问题,深入落实 “四个搞清楚”的改革要求,努力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决策部署搞清楚、把兄弟省(市、区)的先进做法搞清楚,把全省改革进展搞清楚、把下一步改革目标任务搞清楚,切实把水利改革各项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改革大局,强化责任担当,争创特色亮点,更加积极有力地推进各项水利改革。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各个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四个搞清楚”的要求,首先要把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摆在重要位置,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举措的关键点,认真盘点各项改革工作,细化各项改革目标,主动借鉴其他省(市、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紧密结合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承担的改革重点任务。厅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四个搞清楚”要求,把改革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个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推动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和牵头责任,坚决克服“跟着走”的思想,树立“带头创”的精神,主要领导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跟进中央和省委的改革步伐,承接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事项,确保各项水利改革举措扎实推进。要建立有力的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加大对各项改革任务的跟踪督导,确保改革落地生花。

      三要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四个搞清楚”要求,对照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中央出台的改革文件、省外的经验做法,我省各个地方改革落地情况和下一步改革任务,及时补充、调整、完善各项水利改革任务的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厅办公室报送汇总,及时总结推广阶段性改革成果。在改革过程中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些新情况、新要求进行再研究、再落实,对影响改革进展的主要制约因素、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再分析、再梳理,推动各项水利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要突出改革重点。要按照省委改革办印发的2015年度重要改革事项责任清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农口重点改革事项责任清单要求,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抓落实、各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抓落实,探索积累,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范例。

      为了进一步明确措施,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陈兴龙厅长逐一对推进8项水利改革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在在职能转变和减政放权方面。要深入研究制定水利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之后的配套制度,突出放管结合、强化技术服务,促进行政审批逐步向技术帮扶转变。尤其要在加强水利前期、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等方面为基层多出点子、多作指导,切切实实做好减政放权这篇文章。

      二是在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方面。要加快推进《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工作进度,争取年底前颁布实施。要做好《青海省农田水利条例》立法调研相关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密切协作,学习借鉴外省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大与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的协调力度,有序推进工作进程。

      三是在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积极协调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好民和、共和、大通三县改革试点总结工作,按照国家标准核定管护经费,如实报告经费的落实及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湟中、互助、祁连三县改革试点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全省各县开展小型水程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是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要做好贵德、互助两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总结工作,针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建议。从快组织力量准备编制《青海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

      五是在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补偿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至2030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指标分解、2015年度“三条红线”考核等工作。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力争年底前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加快《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进程,并按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千方百计创新方法,积极争取三江源水生态补偿政策。

      六是在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方面。要对接规范操作好与省农发行、省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把国家支持水利建设金融投入的政策落实好、应用好。要抓好PPP模式水利项目落实工作。要积极争取利用亚行、世行等境外金融机构资金项目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精神。

    七是在创新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配备,有序推进基层水利改革基础工作。

      八在是推进节水试点方面。要做好节水试点企业资料整理、成绩经验总结及申报国家级节水企业等具体工作。

    副厅长张伟、薛敬平,副巡视员张占君出席会议。厅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