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 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访青海省商务厅厅长鸟成云

09.05.2015  15:30
核心提示:   4月17日,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自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全面启动实

   4月17日,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自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全面启动实施。近日,记者就其制定背景及开展经验推广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等内容采访了省商务厅厅长鸟成云。

  记者:我省制定该《实施意见》的背景是怎样的?

  鸟成云: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在上海设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的设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各领域改革的重要战略决策。该自贸区运行以来,作为从经济体制到监管体制再到行政体制改革的综合试验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2014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对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下发后,省商务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起草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计划》,并在广泛征求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等24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在省政府的具体指导下,形成了《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

  记者: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鸟成云:为做好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战略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成为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重要动力。

  经过两至三年的努力,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在我省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并带动相关领域改革发展。同时,坚持与时俱进,既结合青海实际,又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经验和路径,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我省自贸区建设。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将先期在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青海朝阳物流园区、西宁南川工业园、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广,然后向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地区和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青海国际保税购物中心、西宁综合保税区、中国(西宁)国际清真产业园、海东工业园、循化清真食品用品产业园等园区拓展实施。试点经验取得成效后,在全省范围推广实施。

  记者:我省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鸟成云: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必须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将紧紧围绕融入“一带一路”、服务全省发展的战略要求,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利用两至三年时间,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2015年着重推进13项工作:探索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减少行政审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实行“外商投资管理核准+备案制”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实行备案制;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和指定口岸建设;支持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建立企业设立“单一窗口”集中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督互认、执法互助;实行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网上自动赋码、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推进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取消生产许可委托加工备案;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扩大开放行业具体监管要求,完善专业监管制度;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2016年着重推进5项工作:建立各部门联动执法体系和协调合作机制,实现高效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加快建立扶持引导、购买服务、制定标准等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参与市场监督;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引导和鼓励我省企业在涉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提高外经贸合同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比重,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省内企业到境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创新检验检疫制度。

  2017年着重推进4项工作: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进一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推广集中汇总纳税制度,探索实施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等创新监管制度;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及鉴定机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制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估机制和应用机制。

  记者: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我省将如何组织实施?

  鸟成云: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是我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模式、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途径,是青海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三区”战略的现实需要。对于我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换经济增长动力,具有超越经济层面的里程碑意义。

  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省政府负责领导将统筹协调这项工作,省商务厅等部门将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地区将立足实际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努力构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