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改革聚力攻坚 推动“青海节奏”向“青海示范”迈进

22.11.2015  18:56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进京

  2015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确定将医改起步早、积极性高、前期已经在一些重点改革领域先行试点的青海、江苏、安徽、福建四省作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力争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以抓点带面、示范引领、典型推动,加快形成可供推广的模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青海等省份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是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突破改革难点重点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重大实践。这对于积累改革经验,持续深化改革,加快建立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实现医疗、医药和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2月,青海省医改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启动大会,全面启动实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试点方案聚焦全面完成并推进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巩固基层综合医改成果、优化提升全民医保体系、改善加强药物供应保障、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和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七个方面重点任务,突破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项攻坚重点。同时,明确了今年34项具体改革任务。

  在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方面。 进一步深化全省70所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分配及考核奖励机制,使各项改革得以完善定型。借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和做法,在全省12个市州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省级三级医院改革的路径和办法,选择1所省级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积极探索完善医药分开的路径、方式及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符合青海实际的多渠道经费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机制,创新医疗便民服务模式。优化“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强化管理,做好与医保制度的衔接,实施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使“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更加巩固完善。深入开展医疗费用“床前结算”、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同时,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着重加强药事服务管理、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医院管理和决策机制。2015年,要求城市和市州级公立医院总收入当中药占比例降低到40%以下,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例降低到45%以下。

  在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方面。 综合运用价格杠杆、医保支付、病种分类、上下联动、目标考核等多种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2015年,研究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范围,并在一市两州开展试点,逐步向全省推开。发挥医保资金的引导作用,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通过差别化的报销政策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同时,健全完善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至年底全省签约人数要达到60%。制定出台门诊患者实施分级诊疗政策,制定各级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明确功能定位,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向全省推开。制定出台推行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 巩固完善医保“五统一”,实现城乡居民市州级统筹,年内实现就医一卡通和医药费用省内异地结算。完善医保合理筹资及分担机制,2015年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10元提高到550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医保总额控制付费,重点推进按病种(病组)、按人头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扩大医保商业机构经办服务试点和优化大病医疗保险等配套制度,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实行市州级统筹;制定出台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民政救助对象门诊特殊疾病医疗救助办法,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医保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意见,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服务试点范围。

  在改善加强药物供应保障方面。 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药物招标采购办法,推动医药分开,切断利益链条,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经营行为,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满足群众用药需求。2015年,建成阳光采购信息平台,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网上交易,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在全省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订出台中藏蒙医药发展规划。

  在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方面。 制定出台青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省州县乡村五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个县集中力量办好一所县级综合医院,加快推进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周转房建设,为基层留住人才创造有力条件。整合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资源,实施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县将妇幼、疾控、计生、健康教育等机构进行整合,实现“四位一体”。大力实施人才兴医战略,加强对省级学科带头人、州县医疗技术骨干、基层全科医生等重点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万人培训计划”。尤其在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方面,要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科医生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力争到2017年累计为基层培养全科医生1500名。同时,每年对村医实行全员培训,力争到2020年累计培训医务人员达3万人以上。

  在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方面。 依法依规着力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激励与惩罚并重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对医疗服务行为及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医疗综合监管,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和财务运行等监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风险共担机制。持续推进医德医风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医改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

  青海省自医改启动实施以来,坚持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累计投入医改资金290亿元,紧紧围绕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目标,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基本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使基层医疗机构结束了“以药补医”的历史。在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先住院后结算模式、基层综合改革、药物集中招采、村医待遇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持续推进,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6%,累计为11.75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医保费用约4.75亿元,为13.06万名困难群众支出医疗救助费用2.49亿元,药物中标价格平均下降了50%,累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3亿元以上,全省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5.87%提高到2014年的7.59%,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由2008年的33.01%下降到了2014年的25.94%,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将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强化“四个联动”,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开拓创新,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和毅力,稳步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坚持先行先试。 青海省医改综合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利用3年时间,采取“三步走”的办法,预计投入资金178亿元,力争在落实7个方面、44项具体改革任务上实现新突破。这7个方面重点工作承接了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属于先行先试的范围。要充分发挥主战场和主力军作用,从百姓的切身利益改起来,朝群众最认可的方向改下去,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面深化医改各项任务,继续在若干方面走在西部乃至全国前列,奋力推动“青海节奏”向“青海示范”迈进。既要有改革的魄力,敢于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又要有发展的定力,科学合理确定改革的预期目标,保持时空调控的弹性,蹄疾步稳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要强化全局意识,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

  推进“九医”建设。 “九医”建设是以“医”字打头的九项重点工作,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政策完善、医疗卫生技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升级、医疗卫生环境优化、医疗职业道德强化、医疗卫生制度规范、医疗卫生应急对策和医疗卫生秩序整顿。 “九医”建设是青海省卫生计生工作的总概括,涵盖了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既是推进事业改革发展的“组合拳”,又是提升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的放矢;既辩证统一,又自成体系;既坚持顶层设计,又体现具体施工;既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客观规律,又符合各族群众健康需求。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要注重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不是换一个新的口号和提法就是新思路,更不是坚持既定目标走下去就是走老路,只要工作方向和重点符合客观实际,契合各族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就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抓出成效。要一以贯之地抓好“九医”建设,既要单兵突进,更要整体推进;既要刚性落实硬着陆,又要循序渐进软着陆。具体地讲,就是必须强力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掷地有声,跟踪问效,对那些暂时缺乏经验,在短时间内难以落实的问题,要敢闯敢试、爬坡过坎、试点先行、稳妥稳健地逐一加以解决。

  形成“双促双赢”新格局。 改革与发展既是卫生计生工作者恪守的思想方法,也是必须遵循的工作准则。要不断加强宏观思考,既勇于突破思想观念上的障碍,又敢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找准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平衡点和结合点,处理好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胆子要大与步子要稳的关系,切实提升驾驭改革、引领发展的综合能力。要义无反顾地接过改革发展的接力棒,善于积小胜为大胜,凝聚共识,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鼓起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胆魄,运用雷厉风行、久久为功的气势,大胆破除体制机制约束,科学研判改革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政策措施出台时机,精准拿捏推进方法节奏,平稳协调有序落实各项工作,形成“用改革驱动发展,用发展检验改革成果,改革与发展并蒂开花、双促双赢”的新格局,不断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摘自《青海学习报》第61期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