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府行为置于法治的框架内

21.07.2015  12:12

  

  今年年初,打算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的杨红递交材料后,不到两个小时便拿到了新的营业执照。这让她倍感意外:“原本以为至少要花上一两天才能完成审核,没想到这么快捷方便。”

  近年来,我省细化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减少环节、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特别是在近两年,全省先后3次组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共清理502项,提前完成了省政府承诺到2015年底减少行政审批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这是我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入“快车道”。省委、省政府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高度重视,去年年底,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特别是对《实施意见》重要举措任务提出详细的分工方案,依法行政工作体制逐步理顺,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省上下清楚地认识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治青理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推进“三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是加快政府自身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来抓,看到了机遇和挑战,也认识到差距和不足。各级政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行政务公开和法治宣传教育,为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同时,有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权利运行不透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较为严重,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亟待解决;一些人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市场主体缺乏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化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地区、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法制机构设置、基础工作水平、工作力量配备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

  针对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立足省情、改革创新,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将要实现的目标:

  ——职能科学。政府机构配置科学、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的行政组织体制基本建成。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职能基本到位。

  ——权责法定。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取得和行使权力,履行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管理等职责于法有据。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承担的责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执法严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到位。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公开公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切实保障。政府及其部门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行政管理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廉洁高效。行使权力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约束有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法治能力明显提高,管理方式更加科学,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守法诚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观念、能力明显增强,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

  描绘蓝图,明确路线,确立时间。经过不懈的努力,全省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开花结果,省政府法制办在全省州市县分别确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多个省级试点单位,及时发掘试点工作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仅如此,全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成绩斐然,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序展开,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05部地方性法规、102部省政府法规逐件逐条梳理,修改了5部省政府规章,提请省人大修正6部地方性法规,建议废止1部地方性法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出台了《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对建制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681件,决定废止和失效6843件,修改726件,保留6112件,确保了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

  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我省的立法项目不仅重点更加突出,立法工作机制也不断创新。加大了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工作力度;拓展了地方立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企业事业单位和街道乡村。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开发了集行政执法证件网上申领、备案和查询功能于一体的“青海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避免了无证执法、越权执法等行为;去年针对近年来我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证据搜集不完整等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还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化解行政纠纷;全面推开政务公开,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着力增强法律服务工作成效。两年来,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6件,并有398件是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有力地维护了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益;推行行政复议年度工作白皮书,效果良好;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去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42.7%;“三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显著,仅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7.6%。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今年,全省将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努力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