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 帮助“特需家庭”

01.03.2016  15:35

  青海新闻网讯 作为一个乡镇的工作人员,海东市人大代表、互助县南门峡镇党委书记蔡秀萍经常研究一些问题,什么原因造成农村孤寡老人、五保户、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生活困难。

  在今年的海东市的人大会议中,蔡秀萍给代表们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农村“特需家庭”的服务救助工作也成为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代表们一致认为,随着低保、政府救助、大病救助等惠民措施的落实,可以说,目前农民群众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吃不饱、穿不暖、出行难等问题。但农村的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的赡养问题是最值得思考的,现阶段他们真正的困难是孤独、寂寞、没有人照料,这些问题是农村养老等工作的最大障碍。目前,我国已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在村一级的现行政策是每位孤寡老人每月有150元的购买服务资金,主要购买的服务包括到集镇上购买生活用品和电话费的缴纳等。

  “我们在想,一个老人每月有150元的服务购买资金,如果说一个村里有10个孤寡老人,就有1500元。我们可以让村里不能外出打工的妇女来照顾这些老人,也就是说这一个月她的工资是1500元,只需要每周为10个老人煨一次炕、洗一次衣服,还可以在每个村的“幸福院”提供集中就餐,解决孤寡老人实实在在面临的问题。”蔡秀萍说。

  她建议:政府应该在贴心帮助“特需家庭”的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让每个村都能成立“幸福院”,也让这每月150元的农村孤寡老人购买服务资金有所提高,同时引导五保户、残疾人等将自己的救助金利用起来。这样一来,既可以让农村不能外出打工的妇女照顾好自己家人和“特需家庭”,还能有每个月的工资,让“特需家庭”的方方面面都得到贴心照料,也能让他们体会到政府真心实意的帮助,从而提升特需家庭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