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20.10.2014  11:09
核心提示:   根据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9月30下发《关于制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启动制定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工作。  按照

   根据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9月30下发《关于制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启动制定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工作。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清理行政权力事项、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确定行政权力职责权限,深入推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收费、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类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公正、高效运行,努力通过清权明确用权边界、晒权广泛接受监督,构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公示行政权力清单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立足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畅通沟通渠道,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将于今年年底陆续向全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