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寒冬送暖”救助专项活动已救助1329人次

07.01.2015  12:12
核心提示:   自2014年11月1日全省部署开展“寒冬送暖”救助专项活动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迅速响应,通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救助工作应急预案,并及时成立由民

   自2014年11月1日全省部署开展“寒冬送暖”救助专项活动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迅速响应,通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救助工作应急预案,并及时成立由民政牵头,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寒冬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我省2014年“寒冬送暖”救助专项活动。

  活动开展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坚持进站救助和劝导救助相结合、巡查救助和电话救助相结合、联动救助和护送返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将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等人群列为重点救助对象,以车站、城镇繁华地区、地下通道、宗教场所,以及人流密集的农贸市场、商业区、大型超市、饮食娱乐场所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救助范围,进行多时段拉网式街面巡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岗位责任制和跟踪检查制,重点对夜间和降雪、降温等特殊时段加大了巡查力度,坚决防止冻死伤事件发生。

  各级民政部门还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的方式宣传寒冬救助的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动员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救助服务,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切实把救助服务网络编牢织密。

  截止目前,“寒冬送暖”救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机构共救助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329人次,其中外省籍人员占72 %,病残人员占5 %。此次“寒冬送暖”救助专项活动将于2015年3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