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指导中心党支部开展“学党章讲党课”活动

12.07.2016  14:05

为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2016年7月7日,教学指导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学党章、讲党课活动。

 

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党章第二章第十条清楚地表述了,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共有六条,其中第一条所包括的含义一是个人服从组织。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了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是正确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 二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意见在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意见,但必须承认和执行多数人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三是下级服从上级。下级与上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令行禁止。四是全党服从中央。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维护整体的利益。全体党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中央的周围,自觉保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的一致性。

民主集中制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正常秩序,保证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的根本问题。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要落实基本原则。

支部书记吕春峰为支部党员讲了题为《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做合格党员教师》的党课。他提出要当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具体到工作中,应该做到:一要严守纪律。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党章第七章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做一名合格党员,首先必须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共八项纪律,切实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遵守纪律,还包括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安排,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二要带头学习。做合格党员,必须要带头学习,主动学习,做学习的模范。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传统文化、科技知识,而且要结合自身的专业方向和教学内容,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以渊博的知识,超强的技能,饱满的热情,教育引导学生。三要积极工作。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必须要在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以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完成工作任务。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主动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注重工作效率。要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利益面前要让,在困难面前要上,关键的时候要能站的出来,挺身而出,切实体现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四要勇于创新。作为教师,要强化创新意识,发扬创新精神,培养创新能力,创造创新成果,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教学科研工作的各个方面。共同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不断走向新的台阶,为青海电大的转型发展和开放教育的更好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支部全体党员明确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进一步认识了合格党员的标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将活学活用,把党员的模范作用体现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