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4.08.2018  16:13

  8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

  《实施意见》是我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省上下、社会各界集体智慧的结晶。《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吹响了新时代青海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号角,在青海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共3部分、30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共3条,提出了5年后实现“全省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的近期目标,到2035年实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的远景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举措,共24条,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振兴教师教育,强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地位待遇保障,强化社会共同参与等5方面具体工作措施。第三部分是政策保障,共3条,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可用“强、提、调、全、入、纳、培、引、扩、援”10个字来概括。强,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即提升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和教师社会地位。调,即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全,即健全教师教育体系。入,即健全教师准入和补充机制。纳,即实现特岗教师当年纳编。培,即完善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引,即增强艰苦地区教师职业吸引力。扩,即推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提标扩面。援,即完善教师发展支援帮扶和交流合作机制。 (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