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教育实践活动第八巡回督导组深入青海国税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
3月31日至4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第八巡回督导组李敬星组长一行在省局范立会副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深入青海国税联系点——大通县国税局开展调研指导工作。督导组先后来到办税服务厅和有关部门,实地查看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台账资料,听取大通县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工作汇报,并分别与干部职工代表和纳税人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期间,李敬星组长从特色明显、方式灵活、态度真诚、即知即改四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大通县国税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绩,并就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五点希望:一是要把“规定动作”做稳、做好、做扎实、做到位;二是要把“自选动作”搞活,搞出特色、做到精彩;三是要把做过的工作积极宣传出去,扩大影响,争取新的形象;四是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税收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深入解决“四风”问题,促进作风改进,推动税收工作;五是要加强联系沟通,推进经验共享,提供相互借鉴。
范立会副局长在调研中指出,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群众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如果活动走了过场,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必须“补课”,决不能转入下一环节。同时,他希望大通县国税局按照总局巡回督导组和省局要求,一如既往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总局第八巡回督导组组长李敬星就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范立会副局长就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第八巡回督导组一行深入大通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调研
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