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教育系统十项措施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14.03.2018  09:01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获悉,日前,西宁市出台《全市教育系统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十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推动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十项措施中,在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方面,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 “四爱三有”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在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方面,以文明校园评选表彰为导向,优化申报程序、完善考评机制,推出一批师生满意、家长认可、社会赞许的文明校园,有效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

  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依托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站),通过热线电话、讲座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组织“团体拓展” “学生体验”等主题活动,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优良服务。深化城乡少年宫建设。聘请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担任志愿辅导员,通过现场会暨成果展示、建立地域特色活动基地等形式,建好管好用好城乡少年宫,构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