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亮剑 攻坚破难

05.07.2018  18:24




        在决战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时期,玉树州中级法院在努力提高新收执行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加大对旧存案件的清理力度,做到统筹协调,新旧兼顾,切实狠抓解决执行难工作。

        近日,玉树州中级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硬骨头”执行积案。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玉树市某寺民管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属于“4.14”玉树地震前施工的三份施工合同纠纷。该案自2016年5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玉树市某寺民管会以判决不公、诉讼程序和法律适用有异议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虽然执行工作人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但由于被执行人为寺院,主体特殊、案情复杂、财产查控困难,执行难度大,导致案件长期未能得以执行。

        针对本案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利益关系大,被执行主体特殊的实际,玉树州中级法院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党组书记、院长陈金生亲自督办。通过组建最强的执行团队,制定有效的执行措施,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一是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执行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性,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攻坚意识,坚定必胜信念,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波助澜,严打拒执。借助全省法院执行行动良好形势,积极开展各种执行专项活动,大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一方面用好用足失信限高等执行措施,通过公布失信人名单,让被执行人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预见失信的法律后果和不良影响,督促被执行人自觉配合执行,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注重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讲究工作方法,防止因执行不当而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向被执行人讲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打消企图赖账的侥幸心理。三是靠前指挥,敢于亮剑。党组书记、院长陈金生同志深入一线指挥,分管副院长邦巴、执行局长蔡吉永占等全程参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把集中打击拒执行为专项活动声势打出来。四是整合资源,加强联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探索建立执行联动惩戒机制,形成执行工作整体合力。多次进行个案汇报,提交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多次向省高级法院专题请示和州委政法委汇报,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与玉树州、市政法委、统战部和宗教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借助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

        最终,本案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的前提下,执行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除承担判决确定的2413761.51元的工程款外,还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承担了迟延履行金312582.11元。

        本案的圆满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而且彰显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实现了案件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