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法院:文书送达新举措 便利诉讼当事人

14.06.2016  18:45

        从2016年6月起,城西区法院立案庭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当事人只要同意并填写《接收青海法院12368短信平台确认书》、《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就能收到相关的诉讼材料,此项工作运行以来已送达20余名当事人。

        当前人口流动频繁,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在社会诚信度不高的情况下,法院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十分突出。当事人提供地址不详、一方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受送达人家属和基层组织不配合等现象比比皆是。传统送达方式费时、费力,费钱,为破解“送达难”,方便群众诉讼,城西区法院通过青海法院审判信息网,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向接受电子送达的受送达人送达有关的诉讼材料,受送达人可以通过互联网阅读接收诉讼文书。同时,我院以青海法院12368短信信息平台信息,及时向接受电子送达的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自动推送提示案件流程进展情况信息、提醒当事人及时接收电子送达文书等信息材料。该电子送达方式就像是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诉讼文书“电子档案柜”,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了解到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城西区法院在此项工作中率先启运电子送达,下一步将逐步扩大送达范围。与此同时,加快开建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网上信访、网上咨询等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2013年1月1日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在司法实践中,文书送达是开启诉讼程序的“水龙头”,既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信息的桥梁,又是连接不同诉讼程序的纽带,是审判工作至关重要的环节。送达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当事人权利能否及时得到保护,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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