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文件规范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

13.04.2020  21: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和规范全市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近日,西宁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知》,标志着西宁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规范管理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是明确了车辆和驾驶人准入条件。明确了不合规车辆的更新淘汰期,自2020年10月1日起,无工信部生产目录、整车出厂生产合格证明、车辆购置发票的电动三轮车一律淘汰更新。驾驶人在驾驶快递电动三轮车前,要集中接受交警、运管、城管和行业部门的知识培训教育。新从事快递业务的投递人员使用快递车辆,应当从企业租用或者通过企业购买符合标准的投递车辆。鼓励企业在淘汰更新快递电动三轮车时,购置新能源厢式货车用于快件投递。

二是实行“六统一”措施。即:统一车辆标准。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建立电动三轮车管理使用办法,推行国家工信产品目录应用,统一车身颜色,厢体喷涂等相关信息。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车辆编号规则,全市每一台快递车辆设定唯一号码,实行“一车一号”管理。统一专用标识。印发“西宁快递”字样的专用标识,规定标识有效期,由市邮政管理局对车辆进行检验后核发。统一进行备案。按照“一车一号”原则,进行备案登记,建立电子档案,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进行共享。统一办理保险。各邮政、快递企业统一为所属车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统一培训教育。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三是加强通行停靠管理。按照“六统一”要求规范管理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可在市区及道路内通行作业。重大活动期间市区道路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的,服从道路交通管制要求,在交通管制要求的路段和时间以外通行。允许投递车辆在市域范围内临时停车区域停车投递。在人员和车辆密集、投递量较大的地段统筹考虑非机动车停放,合理划设快递车辆停车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按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快递三轮车违反行驶和乱停乱放行为。市级各有关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资料核查、定期研判运行机制。

四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邮政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全市快递电动三轮车进行动态监管。制定快递专用标识年度换发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快递电动三轮车辆实行退出机制,实行快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持证上岗制,市邮政管理局在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快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安全培训后,统一向培训合格的驾驶人核发上岗证;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驾驶人,实行退出惩戒机制。

下一步,西宁局将加大对全市快递电动三轮车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六统一”工作,加强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培训,依法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快递车辆合法合规、便捷通行。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落实划设快递停车区域、争取专项扶持资金等保障性措施,加快推进文件落地见效,切实助力快递业服务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