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0.04.2015  12:42

各市州文化局,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项目保护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提高申报项目文本质量,现将《文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电子版请在青海民族文化网 http://www.qhwh.gov.cn/ 中下载)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

  项目申报范围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新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急需开展保护传承的濒危项目。2014年已拨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今年暂不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补助经费由黄南州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管委会负责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由省厅统一申报;70岁以上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补助经费由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统一申报。

  此次项目资金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附件: 文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 人:王 渤

  联系电话:0971-8239452 13997030176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