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物局传达学习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

29.04.2016  10:31

  4月20日,青海省文物局召开传达学习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工作。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司才仁传达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国家文物局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和2016年度全国省级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了学习贯彻的初步意见。直文博单位、西宁市文博单位领导,省文物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司才仁详细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有20多次,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有10多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思想深刻、要求明确,体现了对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对文物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文物工作者的亲切关怀,为推动新时期文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是一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次重要会议。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文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分析了我国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切实增强文物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的新要求,对“十三五”时间文物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是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物工作的重要任务。青海文物事业的发展,将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和考验。我们要以百倍的信心,抢抓机遇,以百倍的担当,迎接挑战。

  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性。增强深入学习贯彻的自觉性、积极性。二是要精心安排,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三是要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实现“十三五”文物工作良好开局。把学习与实施“十三五”文物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起来,与今年我省文物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深入学习贯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