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评论员文章:建管并重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28.01.2016  11:52
——九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城市,是人们生活、居住的重要领域。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是城市建设、发展、治理的价值所在。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全面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城镇发展道路”。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当前,我省80%以上的经济总量在城镇产生,超过一半的人口在城镇居住。在这样的情势下,我们尤其要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城市发展的不足,直面发展层次偏低、空间布局不均衡等问题。只有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把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统筹好,才能实现“十三五”末城镇化率达到全国水平的目标。
  全面提升规划水平。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具有先导性和门槛设置作用。我们应当强化设计理念,科学编制好城镇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扎实抓好“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一张蓝图”建设模式;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加强动态监督,确保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
  着力抓好城市建设。建设是城市发展的载体,要想高标准、高质量地将规划蓝图变为现实,离不开一砖一瓦、一木一石。应当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先地下后地上,紧紧围绕完善功能、体现宜居、彰显特色,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传统街区历史文化的保护力度;抓好全省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和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把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建设中;落实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建筑短命”现象。
  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关键在于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发展路径。应当改进城镇管理工作,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镇管理能力;创新方式,推动城镇管理走向城镇治理,科学划分职权;整合信息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增强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积极引导和培育城镇居民文明素质,切实增强“城市主人”意识,以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共同集聚城市发展的正能量。
  城市承载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检验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们就一定能开创城市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