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举措新规定规范事业资产

26.05.2014  00:03
      近日,市政府出台《西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一项新举措,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奠定基础,为促进全市国有资产对外使用规范管理、有效破解长期困扰我市资产管理瓶颈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市财政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严肃财经纪律的相关要求,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拟定《西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 从管理机构及职责、出租与出借、对外投资与担保、收益管理、监督检查等几个方面对市级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
      据了解,《办法》不仅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工作的审批制度,还规范了审批程序,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的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同时,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使用收益管控,严明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纪律,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建立健全了对外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